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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包内留指纹还说没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8:17 南京晨报

  晨报讯坚信行窃时神不知鬼不觉,落网后,徐明(化名)咬死不承认。对此,司法机关也并非没辙,凭借他作案时留下的指纹,依然将其绳之以法。

  正在杭州逍遥快活的徐明,心里直叫倒霉。去年3月,他从一位机场大巴的乘客那里窃走5万块钱。事情已过去几个月,南京警方通过技侦手段找到了他。不过他仍心存侥幸,回忆那天在机场大巴上,他看准了一个业务员模样的人包里有钱,便走到行李架边,佯装开

包翻找自己的东西,然后迅速探囊取物。

  接受讯问时,徐明一开始根本就不承认来过南京。当办案检察官出示他手机那段时间在南京的漫游记录后,他立即改口说是路过南京去苏州的。后来才承认来过禄口机场,但说是陪朋友到机场接人,因为感冒,一上机场大巴就睡觉了。

  接人怎么会把指纹留在了被害人包内的档案袋上?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徐明在1997年因为在苏州市公交车上扒窃被判刑,2001年在北京机场大巴上又因为盗窃未遂被劳教,几次作案手法极其相似。

  “当时我看见车上的一个人在看档案袋内的文件,因为好奇便要过来看的,后来又还给那人。可是一不小心把档案袋给撕破了。”面对讯问,徐明回答。

  此案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经过检察官对现有的指纹等间接证据的分析、梳理,足可以认定徐明实施了盗窃行为。前不久,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徐明有期徒刑11年。

  作者:江检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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