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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通报6起安全事故 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8:3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煤矿、建筑等方面的6起安全生产事故,相关部门责任人将受到不同程度处分。

  通报材料显示,3月16日和4月22日,福泉市谷汪乡马龙井村新禾大牛丫及云雾村组龙洞处分别发生非法煤矿冒顶死亡事故,死亡2人。5月9日,惠水县岗度乡柏栗村常山赵海(矿主)非法煤矿点发生冒顶死亡事故。5月31日,惠水县宁旺乡龙塘村矿主何德清非法煤矿发

生冒顶事故,死亡2人。5月30日,龙里县谷脚镇高堡村沿山组水荫岩矿主陈宝林非法煤矿点,发生煤层冒顶事故,死亡1人,重伤1人。黔南州和当地安监、监察、工会和检察联合组成调查组严肃查处以上非法煤矿事故,并拟给予当地乡(镇)政府及国土部门有关责任人(共计12人)行政处分。

  6月5日,龙里县城关二小学生陈某某在操场边新教学楼建筑工地围栏防护网上吊着玩耍,由于挂网的砖柱倒塌,陈某某被空心水泥砖块砸在头部死亡。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将追究建筑单位龙里县龙山建筑责任有限公司、县教育局及学校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作者:文隽永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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