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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察选秀”商业味太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8:53 温州新闻网

  湖南永州市政法委、永州市人事局日前开始联合举行“2006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活动效仿“超女”评选模式,引入了手机短信和拨打热线电话的投票方式。

  这一活动表面上看起来是增加了公众参与的机会,但笔者却认为这实质上是一次大规模的公共权力拍卖行为。

  “超女”评选,并不是一人一票的,而是一条短信一票,这实际上意味着你只要有钱,一个人就可以投无数票。由于“超女”本身是商业化的娱乐活动,用“钱”投票,并无内在的逻辑矛盾。

  但评选“十佳干警”就根本不同了。因为政法干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评选“十佳”是为测定公众对干警工作的满意度,所以就不能用钱来投票,而只能一人一票。具体来说“评选”活动应该坚持两条原则:其一,他们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公民,都应该有投票权利,而不应该有任何金钱的门槛,哪怕这个门槛很低;其二,每个人都只应该有一票的权利,不能说钱多投票权就多。

  永州市政法委和人事局这次评选“十佳干警”活动的最后结果,是他们将把“荣誉”授予出价最高(表现为获得短信和热线电话支持最多)的10个人!所以说到底,他们是在拍卖自己手中的公共权力。报道中披露,他们已经赚了200多万元了,这难道还不是公开的腐败?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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