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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李其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9:01 法制日报

  □共产党员风采

  本报记者 倪晓

  她从不用“少年犯”这样的字眼,在她的心里只有孩子没有“罪犯”;她用慈母般的爱抚慰着一个个受伤的心灵,使他们扬起生活的风帆。她叫李其宏,是河南省泌阳县人民

法院副院长、少年法庭庭长,孩子们亲切地叫她“李妈妈”。

  李其宏从事少年审判工作14年,先后审结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13起,共848人,无一人重新犯罪。其中,有302人被判缓刑或免刑后重新考入大中专院校,349人在各个行业成为专业技术能手。

  为了使这些失足的孩子有一技之长,李其宏多次奔波于县食用菌开发公司,利用泌阳县香菇规模种植的优势,为少管所的少年犯提供学习香菇种植的书籍与技术,让他们走上社会后能有所作为。经过近两三年的努力,少管所里走出的65名未成年人都学会了种植香菇的本领,有12人回到农村成了当地的“香菇状元”。

  多年来,李其宏先后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被命名为“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中国优秀青年卫士”。2005年3月8日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再多的荣誉,也承载不了孩子们对他们心中“李妈妈”的感念。

  “我从内心感谢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给了我继续求学的机会,请允许我叫您一声‘母亲’。”这是一个叫小强(化名)的孩子在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晚上,满含泪水写给李其宏信中的一段话。

  小强是个孤儿,经常连基本的生活要求都难以保障。2002年底,小强再也撑不下去了。一天夜晚,他抢劫了同学的20元钱。案发后,小强因涉嫌抢劫被逮捕。

  面对铁窗的小强,整日以泪洗面。李其宏接案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领合议庭法官给小强送去一些必备钱物,感化、安抚小强。小强的案子开庭审理后,合议庭采纳了李其宏的意见,从轻对小强使用了缓刑。

  案件审结了,但另一个问题又引起了李其宏的牵挂。小强被判缓刑后,校方的态度明确而又坚决:“触犯刑律一律开除。”

  李其宏多么希望学校能给孩子一个机会,他才不到15岁。

  面对回避和拒绝,她不厌其烦地解释、开导、恳求着……

  在她第十一次出现在校长办公室时,校长起了疑心:“这孩子与您有什么关系吗?”

  李其宏说:“是法官与当事人的关系,也是母亲与孩子的关系。”

  校长一下子愣住了,沉默了片刻,终于说:“李法官,就冲您这句话,这孩子我收了。”李其宏笑了,笑得那么舒心,那么安慰,那么如释重负。

  四年后,小强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郑州某化工学院。在小强拿到大学通知书的那一天,他给李其宏买了两只当地有名的特产———沙河店烧鸡。小强说,他要争口气,为的就是李妈妈对他的信任。

  在李其宏的倡导下,2004年12月,泌阳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中心成立,这在全国尚属首创。该中心开办以来,针对个别具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198次,受教育和矫治的中学生近2万人次。

  “把失足的孩子扶上正路,是我最大的心愿。”李其宏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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