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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焚烧国旗宪法修正案 一票之差美参议院遭搁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9:01 法制日报

  6月27日,美国参议院以66票赞成、34票反对,未能达到2/3的多数而使禁止焚烧国旗的宪法修正案再次搁浅。2005年,众议院曾以286票赞成130票反对通过了此修正案。但是美国宪法规定,如果要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必须在同一届国会中参、众两院均获通过,并且在参议院也需获2/3的多数。即使在国会通过,还要得到3/4州的州议会同意方能成为宪法的修正案。上一次,也就是2000年3月29日,美国参议院就已经是第三次就是否在宪法中增加保护国旗的条款进行投票表决,但差4票没能通过。

  支持这项修正案的参议员奥林·哈奇指出国旗象征着美国的信念和价值,象征着自由民主,是无数人曾经用生命保护的。所以禁止焚烧国旗的宪法修正案虽然多次遭否决,但又屡次被重新提起。

  布什总统支持通过宪法修正案来禁止焚烧美国国旗,因此,他对修正案未能在参议院通过表示了遗憾。而几名有可能参加2008年总统选举的参议员中,6位投了赞成票,5位投了反对票,其中就包括民主党参议员希拉里·克林顿。

  美国《华盛顿每日新闻》200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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