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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偏远行动不便可登门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9:0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6月29日讯 记者王斗斗 “要进一步推广网上立案、远程立案经验,对居住偏僻的群众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可以实行预约登门立案。”最高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如是说。

  肖扬表示,有条件的人民法院要建立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一站式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运用多媒体和信息技术传播诉讼知识,进行诉前辅导,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要积极与有关商业银行协调,在立案场所设立收费点,为当事人交纳诉讼费提供方便。针对一些偏远地区人民群众诉讼不方便的问题,各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实行流动办案,深入工厂农村、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肖扬还要求,各级法院要充分关注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要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让他们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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