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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二审案全部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9:07 南方新闻网

  死刑二审案全部开庭审理

  7月1日起实施,此举将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死刑判决的公正和慎重

  本报讯(记者柯鸿海通讯员粤法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宣布:7月1日起全省所有死刑二审案件都将开庭审理。

  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是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全面落实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开审判原则、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促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等,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这一改革措施的施行,有利于依法准确惩罚犯罪,有利于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也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死刑判决的公正和慎重。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12月7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后,广东高院从今年1月起已经开始推行死刑案件二审公开审理“示范庭”。相关准备工作还包括:制订《关于死刑上诉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工作规程》,明确了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方式、重点宣读的判决书内容、庭审的重点、举证、质证的方式等事项;加强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的沟通协调,初步建立起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加紧开展清理二审积案工作,以便集中精力办好二审大要案件和死刑案件等等。

  在最高院下发文件到7月1日之前的过渡期内,广东法院还根据最高院要求,确定了过渡期必须开庭的五类案件,即:被告人上诉否认判处死刑的犯罪事实,作无罪辩护的;被告人上诉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需要查证认定的;被告人上诉所涉的主要犯罪事实存在矛盾的;被告人上诉提出侦查机关有刑讯逼供行为的;二审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开庭审理的。截至6月底,该院已开庭审理70余件死刑二审案件。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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