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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无摊城市"之我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9:15 东方网

  吴兴人作品今年4月,安徽合肥市市容局提出创建“无摊城市”的目标。这个口号,无论是从繁荣市场经济、活跃城市与农村的经济的交流,或是其可操作性来看,是否可行,应打上一个重重的问号。

  摊贩,是个体商业的一种。《辞海》注释道:“固定或流动设摊从事商品买卖或修理、服务的个体劳动者。”小商小贩,在中国商业史上,从宋、元、明、清到近现代,都是

不可等闲视之的一支商业力量。在18世纪乃至更长一段时间里,安徽的徽商乃是一支能与山西商人南北抗衡的强大的商业势力。徽商的起家,离不开摊贩和小店铺。后来,徽商们发财了,合肥市只不过是腰缠万贯的他们小试身手的一个码头而已。考查一下合肥市的许多名闻天下的商家,莫不与徽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今,对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市来说,既要发展商品经济,大力加强商品流通,又提出取消摊贩,创建“无摊城市”,那是很搞笑的,是不符合商品经济规律的。

  所谓“无摊城市”的目标,其内涵也含糊不清。是指合肥全市所有街道、马路没有一个摊贩,还是指合肥市的中心城区都不准设摊?个体户,是不是也在限制的范围之内?设摊属于违法,还是属于违规?凡此种种,都是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的。小商小贩,作为个体经济的一种形式,是集体经济的一种补充,是取消不得的。就一条街道或一个地区而言,如为了维护市容的整洁,在一段时间内不允许设摊,那是可以的,但象合肥市这样一个大城市,居然提出要建成一个“无摊城市”,令个体摊贩无立锥之地,也不准农民进城卖菜设摊,那是不可想象的,实际也是办不到的。

  摊贩也是个体劳动者。在目前下岗职工日益增加的情况下,允许他们设滩贩卖些小商品,也是提供了一条谋生之道;你不准他们设滩,那是断他们的生路;将心比心想一想,或者换位思考一下,创建“无摊城市”,妥当吗?这样做,不是化解社会矛盾,而是激化社会矛盾,不是减社会矛盾,而是增添了社会矛盾。农民的西瓜增产了,希望到城里出售,你却不准他们设摊,这就大大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符。新华社记者于6月23日在合肥街头拍了一幅照片:一名市容工作人员劝阻瓜农不要在街边卖瓜。由于指定的销售点少,位置偏僻,造成了“瓜农卖瓜难,市民买瓜难”的矛盾。如此“两难”,完全是人为造成的。创建“无摊城市”,街道的地面上是干净了,但信访部门前的人流却增多了:政府的形象是好看了,群众的怨言却增加了;合肥市市容局的领导脸上有光了,下岗职工和农民心里有说不出的苦,全市的不安定因素增加了……其得其失,何者为大?合肥市市容局的领导考虑过没有?

  细节决定成败。即使是一个合理的政策,由于其细节考虑不周,后果将是适得其反。不准设摊,只是考虑了维护城市环境的一面,但却没有考虑到百姓的生计和人民的生活的一面。只想到想到城里人的利益,而忽视了农民的利益。此举说得轻一点,是缺乏全局观念;说得重一点,是为了自己的“政绩”而置百姓的切身利益于脑后。因此,我以为,创建“无摊城市”的口号,不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还是收起来为好。

  由创建“无摊城市”之类,举一反三,还令人想起其他城市提出的一些“新政策”。如在风景秀丽的地区大兴土木,把当地百姓赶出老房子去,让旅游景点成为“无人区”;安徽省有的高校采取扣发毕业证书等方式,要求未就业的学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接收函等就业材料,以此“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还有的城市居然限制六种人乘公交车,包括“醉酒者”、“重症病人”在内;凡此种种,都是出奇而不制胜,一厢情愿,结果顾此失彼,增添了社会矛盾。

  化解社会矛盾,是摆在执政党面前的一个新课题。它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政党的兴衰存亡的大问题。一个政党能不能生存下去,归根到底要看它在推动历史前进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看它能不能得到人民群众对这种作用的认可程度,看广大群众对它的拥护程度。从古到今,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这样的事例多得很。苏联共产党政权的得而复失就个殷鉴。前苏联共产党是一个老党、大党,在93年的历史中,执政74年,当它拥有20万名党员时,带领人民夺取了政权;当它拥有200万名党员时,取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当它拥有2000万名党员时,因失去了党的先进性,最终丧失了政权。研究一下它的兴衰存亡的过程,并不是纸上谈兵。

  因此,我们在制订一个事关国计民生的政策之前,应当多倾听民声,体察民意,多想一想对老百姓是否有利。“三个代表”,“八荣八耻”,不要把它只挂在嘴巴上,写在纸面上,而在行动事,却把它忘记得干干净净;更不要为了弄出一点“政绩”,拍拍脑袋,标新立异,自以为得计,就强制推行,弄得民冤鼎沸,怨声载道,结果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政绩”没有弄到,反而把乌纱帽也弄丢了。哀哉!

  中国有句古训:“以百姓为天,百姓与之则安、辅之则强、非之则危、背之则亡。”百姓的利益是比天高的。“百姓与之则安”,说的是不能剥夺百姓的利益,应该给予的利益,你巧立名目加以剥夺,“非之则危”,那就很危险。“与之则安”和“辅之则强”,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互为因果的。你剥夺了百姓的利益,百姓就不会辅助你。水能载舟,也能复舟。一旦人心背离了,距“亡”字也不远了。总而言之,这安、强、危、亡四字,请合肥市市容局的干部们好好研究一下,未知意下如何?


作者:吴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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