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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是“媒人”专门放“飞鸽”3名被告一审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9:1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获悉,伙同他人以虚假事实骗取公民合法财物14860元的伍某某、艾某某、朱某某,日前被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一年和八个月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初,安徽省无为县的盛平在其父盛宋荣的陪同下来到紫云自治县水塘镇的刘某某家,通过刘的父亲找到了被告人伍某某,请其帮助为盛平介绍女朋友

。伍某某答应愿意帮助盛平,但要收取一定的介绍费。随后,朱某某先后带盛平父子多次到长顺等地,均未谈成此事,盛平父子提出准备回家的要求,看见到手的钱财将要飞了,伍某某、朱某某很是不甘心,3人当即密谋以放“飞鸽”的形式诈骗盛平父子二人。经过一番精心策划以后,伍某某、艾某某、朱某某三人找到罗某某、段某某,商量由罗某某假装同意嫁给盛平,段某某冒充罗某某的母亲,由段某某与盛平的父亲谈价。最后谈成盛平付给段某某14860元抚养费以后,盛平即可将罗某某带去完婚。

  段某某在收到钱后,当晚伍某某等5人就进行了分赃,次日他们将罗某某和盛平父子送到贵阳,罗某某在随盛平父子返回安徽的途中,借上厕所之机溜之大吉。作者:徐荣锋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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