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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落榜生状告母校要求赔偿1.3万元复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9:23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据《北京晨报》报道:刚拿到高考成绩的高三学生小娜认为,她的成绩不理想是班主任老师不予准假导致的,之后便将就读的北京东城区某中学告上法庭,要求学校赔偿来年的复读费共计人民币1.3万元。日前,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8日的庭审小娜没有出庭,而是由她的母亲代理。小娜的母亲表示,去年6月13日,小娜在学校上体育课时被篮球砸中后感到不舒服。小娜随后找到班主任想请假看病,但未被

允许。后来,医院给小娜出具了“轻微颈部外伤”的诊断结果,需休息一个月。但由于小娜要参加十多天后的会考,因此在住了两天院后便匆匆出院。此后4个月内,她连续缺课长达30天,后来又陆续缺了不少课程。

  “她如果得到及时治疗,就不会缺这么多课。”对于300多分的高考成绩,小娜的母亲认为是当时班主任没有及时准假,延误治疗所致。

  学校的代理人表示,当时小娜并未跟班主任老师反映被砸伤的情况,老师也是事后从家长电话中知道其受伤一事,并同意小娜去看病。另外,小娜在学校的成绩属中等,高考成绩本身就带有偶然性,出现落榜情况属正常,因此不同意小娜的索赔请求。此案当庭未审理完结,拟择期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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