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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通过管理规定防范拖欠工程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9:23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市政府昨天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本市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有关管理规定。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主持会议并强调,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重视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2004年以来,本市各有关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认真清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5年9月底,基本完成了认定拖欠项目的清欠工作,清

欠率达到99.3%,比国务院提出的时间节点目标提前了15个月。有关部门就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制定了相关规定,从实施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监管、细化工程竣工备案监管、完善农民工工资管理、加强企业信用征信管理等五个方面入手,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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