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府统筹落实义务教育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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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9:34 南方日报 |
新修订义务教育法与刑法修正案分别于9月1日与6月29日起施行 省级政府统筹落实义务教育经费 据新华社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昨日下午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和刑法修正案(六),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义务教育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自2006年6月29日起施行。 新修订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经费设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法律同时明确,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指出,国家首先要求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的范围,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给予保障。这里说明了两点:一是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分担;二是省级政府要统筹规划落实好经费;三是对于农村教育专门提出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保证落实。 国务院及各级政府违反规定将被问责 昨日,陈小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要求,国务院的有关部门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如果违反规定,妨碍义务教育实施,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或者是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处分。 陈小娅说,因为这次的责任都规定得非常清楚,所以法律的问责制应当可以依法落实。 刑法修正案 瞒报谎报事故定为犯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对于发生事故后,不报告或者是谎报,贻误了事故抢救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 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的责任,这里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包含了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雇主和法定代表人。 雇主强令职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将重罚 这次刑法修正案(六)进一步加重了对雇主强令职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刑事责任,加重了刑罚。 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企业虚假破产处20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