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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以上开工4小时 39℃以上停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9:36 南方日报

  市建委发布建筑工地防暑通知规定——

  37℃以上开工4小时39℃以上停工

  本报讯(记者/谭亦芳严丽君翟永鸣实习生/李志立)夏日炎炎,建筑工地上的工人也有“弹性工作时间”。昨日,广州市建委发布建筑工地防暑的有关通知规定,日最高气温

达到39℃以上时,当日建筑工地就要停工;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当天开工的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气温预告以广州气象台发布为准。

  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就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工人连续作业时间,并不能安排加班。同时,在12时—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没有降温设施的塔吊、挖掘机等的驾驶室,同样属于“露天”。而因特殊情况不能停止作业的,12时—15时期间,工人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根据通知规定,在高温情况下,工人可以免费享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含盐清凉饮料,包括盐汽水、凉茶和各种汤类等。工人还可以在设有座椅、风扇等设施的场所休息,以降低热辐射影响。而工人宿舍内,也要有必要的通风降温设施。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工人,不能参加露天作业。

  有关部门提醒工人,要学会防暑和中暑急救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施工现场应该配备常用防暑药品和相应的兼职中暑急救员,一旦中暑人员病情严重应立刻送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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