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遭雷击 业主要摊维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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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9:53 南方日报 |
变压器遭雷击业主要摊维修费? 民治街道榕树苑开发商强行摊派引发业主不满 本报讯(记者/何莎通讯员/周德萌闫李军)小区里的输电变压器坏了,开发商请人将变压器抢修好以后,却要将抢修费用分摊给小区的业主。近日,民治街道榕树苑的住户曹 女士向记者反映该小区开发商强行要业主分摊变压器抢修费用一事,并对小区开发商如此做法表示质疑。【管理处】 不交抢修费就拒收水电费 据曹女士介绍,今年5月下旬的一次雷雨天气中,该小区的高压输电变压器给雷电击中,严重烧毁,给小区的供电带来影响。后来,开发商请人将输电变压器抢修好,小区的用电恢复了正常。6月16日,开发商在小区各显眼位置贴出通知,称要将输电变压器的抢修费用分摊到小区的业主及住户,每套住房要交纳110元的变压器抢修费用,每个商铺则要交纳200元。同时,在通知里,开发商要求业主将分摊的抢修费用与当月水电费一并交纳。当时许多业主看到通知后,对开发商如此做法表示质疑。后来,当曹女士去交纳水电费时,小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要求曹女士将变压器抢修费用一并交纳,否则拒收水电费。当曹女士对管理处的做法提出异议时,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开发商的要求,他们只是履行职责。 记者从小区一商铺老板口中了解到,由于大部分业主都觉得变压器的抢修费用不应由他们分摊,所以都拒绝交纳这分摊的费用。但令他们担心的是,如果管理处一再拒收水电费,超过了交纳的期限,供电、供水部门要向业主收取滞纳金,那该怎么办?到时出现停电停水,又该怎么办? 【开发商】 “利益共享,风险同担” 随后,记者就此事通过电话采访了该小区开发商深圳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变压器被烧毁后,他们请供电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抢修,并且换上了新的输电变压器,一共花费了29000元。他们公司已经承担了一部分的费用,根据“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原则,小区业主也应该分摊一定的抢修费用。至于要求业主在交纳本月水电费时将分摊的费用一并交纳,只是为了方便收取。 针对开发商将变压器抢修费用强行分摊到业主一事,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的肖律师表示,变压器虽然作为小区的公用设施,但其产权属开发商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财物产权的所有人应该承担财物的维修费用,除非业主与开发商曾签有业主愿意承担变压器抢修费用的合同,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承担变压器的抢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