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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两人逃亡来穗再犯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0:32 信息时报

  

撞死两人逃亡来穗再犯两罪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在家乡制造车祸撞死两人后,27岁的张树林肇事逃逸,持假名逃到了广州,然而他并没有重新做人,而是与结识的狐朋狗友一起,不仅参与车行盗车,还亲自策划了绑架勒索案。就在他如愿拿到人质家属的17万赎金后,被警方擒获。日前,他因身犯绑架罪、盗窃罪和交通肇事罪,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三罪并罚,判处20年有期徒刑。

  驾车撞死两人后逃亡

  2004年5月27日21时40分,张树林正在河南省潢川县驾驶一辆长安牌面包车,行至蔡河寺桥东侧20米处时,由于车速过快,撞上前方一辆农用三轮运输车,造成两人死亡,两人重伤,三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张自知闯下大祸,跑到一间诊所简单处理伤口后,便从此消失在潢川县。经当地交警部门事后认定,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参与车行盗车分赃万余

  此后,张树林逃到了广州,化名黄得伟,绰号“老钱”,开始了他的潜逃生活。由于找不到正当工作,他在社会上结识了一些狐朋狗友。当年12月,其好友冯某、邵某(均另案处理)密谋盗窃汽车,找到了张树林、刘建华等人帮忙。

  12月26日17时许,他们来到广州市海珠区华南汽贸城,先由冯某、展某进入该69档骏宜车行盗取汽车钥匙,其他人在汽贸城外等候。冯某拿到了四把钥匙后,依靠钥匙上的标记找到了四辆丰田汽车,锁定了盗窃目标。

  第二天早上7时许,他们依约再次来到车行,先后驾驶上述四辆汽车离开,后将汽车销赃。事后张和刘建华各分得赃款人民币1.2万元和人民币1.4万元,经调查,4辆车共价值人民币142万多元。

  策划绑架案拿赎金时落网

  撞死人逃逸、车行盗车仍能逍遥法外,张树林愈发胆大起来,开始担当起犯罪的“总策划”,他盯上了一名常在夜总会消费的大款曾某,图谋绑架讹财。

  2005年1月8日凌晨3时许,张纠集刘建华、穆洪亮等人,派曾在夜总会结识曾某的齐璐琳去约曾吃饭,在曾某回家途经石牌东路菜市场附近时,他们一拥而上,开车劫持曾某到事先租赁的白云区一间出租屋内,并在关押期间抢走曾某的随身财物。

  当天上午8时许,张通过电话向曾某的家属索要赎金人民币20万元,并许诺“钱到放人,否则撕票”。

  当晚上8时许,曾某还在担心自己安危的时候,张从外面回来,说要放了他,并亲自开车将他送到沙太路。曾某下车后立即去派出所报了警,这时他才得知,张已经在下午4时先后在南方医院和圣地酒店附近的出租车上,收取了家人送来的17万元赎金。但张树林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收赎金时,警方已接到曾某家人的报案盯上了他,并在随后将他及同伙一网打尽。

  警方河南追赃意外获真相

  但在审讯过程中,张树林一直隐瞒着此前的两宗犯罪。当天河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出差到河南省潢川县,去追缴绑架案的赃款时,警方才意外地从当地公安机关获知张涉嫌一宗交通肇事案,一直负案在逃。随后,根据知情群众举报,警方又查出他也是上述那宗盗车案的成员。

  日前,天河区人民法院对张树林作出判罚。以绑架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其他同张树林一起参与绑架作案的犯罪人也分别获罪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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