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精神赔偿全面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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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0:34 信息时报 |
中国保监会28日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简称“交强险条款”)。条款说,在5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11项费用,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赔偿纳入交强险赔偿范围,这是一个重要法治进步。它打破了长期以来保险赔偿不含精神赔偿的惯例,让人身损害包括精神损害变得理所当然,是对人身权进行全面保护 的良好开端。但也应当看到,交强险条款充其量不过是一个部门规章。它的效力层次非常低,只在本领域内具有法律效力外,而在其他许多极其重要的社会和法律领域,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还并未列入损害赔偿范围,比如国家赔偿中并不含精神赔偿,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并不能提起精神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在医疗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也不包括对事故受害者的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值得欣喜的是,公众对精神赔偿的权利需求正在逐步得到认识,并走向法律层面,像正在修订中的国家赔偿法就拟将精神赔偿包括在内,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应当获得精神赔偿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到那时,我们将活得更有尊严。 李克杰(法学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