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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短信票选“十佳干警”何以乱象横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2:00 光明网
高福生

  湖南省永州市政法委、永州市人事局日前联合举行了“2006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这一活动自今年3月初开始启动,4月底开始投票,目前评选活动仍在进行之中。由于引入“超女”评选模式,采取手机(小灵通)短信和拨打热线电话的方式进行投票,最后导致了一系列“怪事”的发生——部分候选人为评上“十佳”,想方设法进行拉票活动,一些单位甚至动用公款用于投票活动。(6月27日《新京报》)

  按理说,短信票选“十佳警察”是基层民主的大胆创新,是对群众口碑的一次公开校验。但是,有关部门这种“敢为天下先”的良好初衷并未获得预期的公众美誉,反因种种“非正常行为”,使其蒙上了夸张、浮躁的娱乐化色彩。有群众质疑,这是有关部门清心策划的一次创收活动,是荣誉疲劳与荣誉异化的信号。那么是什么原因,使这种模仿“超女”的“超警”评选成了“伪民主”?

  一是短信收费有猫腻。据报道,作为活动的策划单位,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每天滚动播放“十佳”评选广告,同时每天播放2名候选人先进事迹的专题片。每天晚上11时30分左右,该频道还会对32名候选人的最新得票情况进行公布。据了解,短信投票每发一条短信的价格是1元钱,而拨打热线电话则按1元/分钟计费。至目前,短信与热线进账已多达200多万元,如此一笔巨额资金,有关方面难道不心动,“以活动养活动”之说只能是欲盖弥彰。

  二是投票规则不合理。一个人如果操作了不同的电脑,就可以重复投票;一个手机如果不心痛每条短信1元钱的话费,可以发送上百条短信;一个人如果舍得花每分钟1元钱的话费,也就可以通过热线电话重复地投票……在离投票截止期还有12天时,候选人中最高得票已达到了17.09万票,而最少的才163票。同等条件推选出的候选人,得票数量悬殊如此之大,除了“假”气连天、荒唐可笑,还有什么公平、公正可言?

  三是公款拉票显乱象。据报道,一些单位为保证本系统的候选人在评选中不至于落后,竟动用公款请客吃饭,购买手机卡、小灵通卡,然后用这些卡不断地发短信,甚至包下整个网吧,安排人利用网络搞手机短信群发。在目前已有的200多万元的短信与热线进账中,究竟有多少出自公共财政的钱袋,明眼人一看便心知肚明。如果有关部门较真的话,或许从17.09万的最高得票中,还能顺藤摸瓜,捕捉到一些腐败信息,挖出一笔笔肮脏的幕后交易。

  由是观之,永州复制“超女”模式进行的“十佳干警”评选,从表面上看是接近于最大化的民主,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由于没讲究投票机会的公平性和投票权力的合法性,且脱不了功利的干系,已沦为了一种“伪民主”,淹没在网上横拍的板砖和网下横飞的口水之中,成了一种“多数暴政”。

  试想,如果民意的选择不需要付出金钱的代价,如果事前修订和校正了一人多投、一机多投的程序之弊,如果对公款拉票设置了“高压线”,或许用短信票选“十佳干警”就不会“出轨”,赢来的就不会是“唾沫”,而应该是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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