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条款“露面” 精神损失首进赔偿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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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2:07 红网-三湘都市报 |
■记者 许煜 本报6月29日讯据记者了解,中国保监会28日向社会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简称“交强险条款”)。根据该条款,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保监会确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四种情况不赔 根据中国保监会28日向社会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简称“交强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前三项责任限额是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过错的情况下,对受害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等不同类型的赔付项目分别设置的最高赔偿金额。”一位业内人士解析,第四项责任限额是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的情况下,对受害人设置的赔偿限额。 此外,按照交强险条款,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有: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精神赔偿以人为本 条款中载明,在5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精神赔偿、整容费等都是第一次被明确地写进了保险赔偿条款。”中国大地保险湖南分公司肖祚稹表示,这主要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突出了对车祸事故中的受伤者权益的保护。 “现在面临的问题也很突出,虽然条款中有规定,但是并没有相关细则,因此缺乏操作细则。”肖祚稹同时也指出,短时间之内只能依据现有的交通事故诊断指南,以及交通执法部门、医疗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判定作为操作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