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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限购”额 不写保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2:08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张权

  本报6月29日讯本报今天A6版“万煦园小区购电超过200度要写保证书”的消息引起了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今天上午,长沙市万煦园小区大当家物业管理公司对“新规”做出调整:小区内业主一次性可购电1000度,而且不必再写保证书。但不少业主仍然表示:限制购电这个举措,还是让人难以接受。

  “限购”难以让人接受

  昨天向本报反映情况的刘女士一家,今天再次来到该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为她办理了购电充值手续。刘女士颇为感慨地说,虽然购电标准达到了自己原有的要求,但对于物业公司“限制业主购电”的这种行为,还是心存不满。

  刘女士说,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代替电力部门收取电费,作为消费者,我们实际上使用的是电力部门的供电。作为一个政府部门都没有明确规定“限制购电”,物业公司却采取这种措施,实在让人费解。所以,不管小区购电标准提高到1000度还是10000度,这个措施本身是难以让人接受的。

  不应让消费者承担

  至于电价上涨造成的差价要由物业公司承担,刘女士说,她也能理解物业公司做法的初衷,但并不能因为物业公司和电力部门之间存在着问题,就让消费者来承担这种后果。物业公司应该积极地与电力部门协调,将关系理顺,这样才是根治问题的办法,而不是将“气”撒在消费者身上。

  一次可购1000度

  记者今天也再次联系了大当家物业公司,一位姓朱的负责人说,在看到本报今日的报道后,公司的负责人便立即与电力部门取得了联系,在了解到用电价格调整听证会后,电价调整幅度应该不会太高后,公司做出了决定:在电价调整前,小区业主一次性可购电1000度。

  物业公司无奈自保

  这名负责人说,公司做出“限制购电”也是无奈之举,电价调整的消息传出后,物业公司非常关注,但电价究竟上涨多少,却没个谱。在尽可能满足业主的需求时,采取这一非常措施,也是对公司自身的一种保护,毕竟物业公司和电力部门之间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没有解决。

  当记者问道,物业公司也可以提前向电力部门购电保障自身时,该负责人颇为无奈地说,物业公司和电力部门之间结算的方式不一样,小区业主们安装的预付式电表,可以向物业公司预购电,但电力部门和物业公司之间结算方式不一样,还是按照每月按时结算的制度。

  电价稳定取消“限购”

  该名负责人说,采取“限制购电”,只是这段时间的一个权宜之计,希望业主们能够理解,一旦电价稳定之后,就将取消。届时,业主可以随心所欲地购电。至于多购电要写保证书一事,该负责人表示,再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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