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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可怕的隐性贪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3:48 正义网

  和县原县委书记杨建国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于前日开庭,然而第二天,杨建国原来的属下、亲友等数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以证明杨建国的巨额财产数额认定有出入。(《新安晚报》2006年6月24日)

  出入在何处?原来除了房产出售所得和杨的妹妹所借十余万元外,还有杨的大妹婿从1994年开始给杨建国家处理烟酒等收入五六十万元,杨的大妹婿强烈要求,这也应该计入

杨建国的家庭收入。

  好家伙,一个贪官所收的烟酒收入,不包括已消费掉的烟酒,其收入竟有五六十万元!据说,这些在官场上来说竟还是毛毛雨——不算受贿的非法礼金而已!

  且不说杨建国的既有的受贿之惊人,也不说杨建国的攻守关系之密切,但说杨建国的毛毛雨——这笔让工薪人员一辈子也挣不来的非法礼金就足以吓人。

  贪官的隐性收入利莫大焉!这些收入按现行的法律竟然还够不着人家皮毛,更伤不着筋骨,所以,要升官跑官买官贿官求官交官乃至斗官拿官除官……就普遍走隐性道路。按照官场潜规则,这种玩法最保险,也最聪明。

  这种玩法的结果,是社会不正之风的猖獗,是腐败现象的泛滥成灾。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这种隐性收入不上交是应该与贪污同罪的,这一点上,我国的法律和纪律显得无能为力,不改革不足以威慑犯罪,特别是对国家和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官员犯罪的威慑。

作者:陈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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