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财神爷父子”咋没互为反腐“天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3:48 正义网

  6月29日上午,原安徽省财政厅厅长匡炳文、匡中平父子受贿一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匡炳文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解决资金及工作调动、安排等问题,个人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6.1万元、美元5.1万元。此外,匡中平接受请托人的请托及财物,告知被告人匡炳文,并通过其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32万元,父子涉嫌受贿总额达到180万元。(6月30日《东南快报》)

  印象中,贪官“父子同落马”的事例并不鲜见。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与其子李勃,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与其子程慕阳,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刘知炳与其女刘芳、其子刘忠,江苏省原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建与其子徐扬,莫不是如此。对于此番“同台受审”的匡炳文父子来说,真可谓“殷鉴未远”了。

  近些年来,“老子”管好“儿子”、“儿子”监督“老子”之类的廉政举措层出不穷。前者要求领导干部管好身边人、管好子女,后者则要求孩子监督当官的“老爸”、“小眼睛盯住大眼睛”。但是,贪官连党纪国法都不怕,还会害怕孩子的“小眼睛”吗?无论是谁“管好”谁,都还是“左手监督右手”,未曾跳出“自律”的圈子。

  剑桥大学教授阿克顿勋爵曾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高度集中而又缺乏监督的极权体制,会最大程度地激发当权者内心的腐败之欲,使他们几乎个个都跃跃欲试。在这种情况下,身处高位、手握重权的“老子”会不遗余力地为其“儿子”捞取不义之财,为了“儿子”的仕途和富贵,费尽心机、用尽手段。而“儿子”呢?非但不会对“老子”的腐败行径“反水”,反倒会在“老子”的荫庇之下大肆攫取不义之财。这时候的“老子”、“儿子”俨然形成了一个以家庭为核心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

  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这样的话:“制度好可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反腐,最终要靠刚性制度,要靠对制度的刚性执行。“财神爷”匡炳文父子共同受贿的案件就再次告诉我们,“老子”与“儿子”,谁也管不好谁!

作者:王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