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季服装不应高过原价6折 商场却拿旧款当新品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4:26 中国新闻网 | ||
在进行返券等促销活动时,将去年的过季旧款重新上架并按照原价出售,已经成为一些商场屡试不爽的花招。过季商品究竟卖多少钱为合理?近日,有业内人士透露行业内情,过季商品出售价格不应高于原价的6折。(资料图片)中新社发 赵振清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北京日报报道,在进行返券等促销活动时,将去年的过季旧款重新上架并按照原价出售,已经成为一些商场屡试不爽的花招。过季商品究竟卖多少钱为合理?近日,有业内人士透露行业内情,过季商品出售价格不应高于原价的6折。 一位商场高管蔡先生说:“但凡是过季商品,价格最高也不应该超过原价的6折。”“6折法则”实际上是商场与供货商之间不成文的规定,即去年同季的旧款商品在其再次拿出售卖时,商场有权对其价格进行打折处理,折扣一般不超过6折。 一位品牌代理商表示,“消费者很难知道什么款式是新款,什么款式是旧款,尤其是服装等商品。”由于款式繁多,这种以旧充新的做法很难被消费者察觉,因此这方面的投诉较少,不少商场也大都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消费者就这样被蒙蔽了。 蔡先生表示,“在消费者难以了解内情的时候,商场应该主动承担起监管的责任。”商场方面应该采取严厉措施打击这种“以旧充新”的做法。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建议,服装、鞋帽应效仿食品在商品标签上添加生产日期,明确标注的生产时间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保障,也可以有效遏制商品以旧充新现象泛滥。(杨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