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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单位3人同名同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5:04 新民晚报

  

  编辑同志:

  我参加工作不久,发现公司里有3人同名同姓,都叫王勇,这给我们带来诸多不便:来访接待、邮件单据等经常搞错,闹出不少笑话。为此,我想将自己的单名改为双名,不知

法规是否允许?读者王勇

  【记者回复】

  据市公安局网上公开信息,自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22条规定,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一)父母离婚、再婚的;(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三)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的;(四)名字的谐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六)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据此,王勇可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改名。改姓换名绝非小事,已踏上社会参加工作的成年人,还需慎重考虑。本报记者方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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