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价每度上涨近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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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5:32 深圳晚报 |
国家发改委下发特急文件调整电价 全国电价每度上涨近2.5分 据新京报报道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月28日下发特急文件调整电价,并于今日开始实 施电价调整方案。据了解,此次电价调整后,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调11.74元/千千瓦时,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4.94元/千千瓦时,相当于销售电价每度上调2.494分钱。此上涨幅度主要指企业用电,上海、江西、重庆等地区居民用电也将上调,调整幅度根据各地区情况具体测算,但北京居民用电暂不作调整。该电价调整方案于6月30日开始实施。 本次煤电价格联动的范围包括25个价区。平均火电上网电价提高8.95元/千千瓦时,影响销售电价提高9.79元/千千瓦时,平均联动煤价为23.78元/吨。其中25个联动调价价区平均上网电价提高1.174分/千瓦时,平均联动煤价达到29.88元/吨。 文件称,由于库区移民等原因,部分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也将上调,但上调前必须召开听证会。其中江西、四川、重庆已召开听证会,确定居民用电价格分别上涨1分钱、8分钱、1毛6、5分7.华北地区的河北、天津和内蒙古西部将上调居民用电价格,但北京暂不上调;华东地区仅上海将上调居民用电4厘4,浙江、江苏、福建均不调整;其他地区还包括云南、青海、甘肃、新疆等地将上调居民用电。 另外,按照煤电价格联动办法,标杆电价水平应随煤电价格联动水平而提高或降低。 此次方案中,对执行火电标杆电价的电厂,按照本价区煤(运)电价格联动上涨幅度同步提高。同时,对竞价上网的电量同步按照本区域煤(运)电联动标准加价。(王冰凝郭晓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