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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承诺拒贿”这个秀不作也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6:10 东北新闻网

  东北新闻网特约评论员 卢荻秋

  29日,北京大学首次组织对毕业生进行廉洁教育,30多名即将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工作的毕业生代表签署了承诺书,承诺走上工作岗位后不行贿受贿,并向全国大学毕业生发出廉洁自律的倡议书。

  按说,承诺不行贿受贿应该是个好事,大思想家孟德斯鸠就曾说过:“誓言在罗马中有很大的力量,所以没有比立誓更能使他们遵守法律了。”果真如此的话,起码这30多名高材生走向社会后不变质,还是可喜可贺的。不过,在中国现实情况下,这样的承诺到底有没有用呢?怕是未必。

  要想承诺有效,必须有单靠誓言就可以维护秩序的社会基础,也就是说,整个社会无论从法律规范,还是从道德约束上讲,都十分看重承诺,形成有诺必践、失信必纠的氛围,最起码不能让因背信弃义而获益有存在的空间。如果这个基础不具备,承诺、宣誓就只会沦为作秀,甚至是一种假模假式的欺骗,难以达到促使人自律、忠诚、诚信、守法的目的。

  反观现实社会,承诺、宣誓此起彼伏,但真正准备践诺的并不多,社会舆论对违背承诺的行为也缺乏足够的压力。因此,屠宰协会见市场上注水肉充斥,会找几个杀猪匠举着刀宣誓“决不注水”;马路上秩序不好,交通厅长也装模作样地出来宣誓:“从我做起,不闯红灯,走文明路,做文明人!”这样的承诺,表面上是要帮助人们提高道德水准,实际上却臭了大街,反而降低了社会诚信标准,也瓦解了公众对诚信的信任度。

  由此,我想追问的是,北大和它的毕业生在“承诺拒贿”时到底有几分诚心诚意?有没有做好实践承诺的准备?如果失信,有没有准备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这些问题如果没有想好的话,还个“秀”还是趁早不要作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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