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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起 注意申报退休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1:09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参保人员退休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7月10日起,该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开始参保人员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申报工作,申报确认后的次月1日起,社保中心按上年度退休金的8%划拨其个人医疗账户。

  今后,这些已退休却未申报退休医保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发生门诊、住院就医费用,只能用社保卡上个人账户的钱。如果未申报,社保中心不再划拨金额入个人医疗账户。

如遇上超支巨额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不予支付。

记者 许蔚菡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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