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民生活用电每度涨0.63分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2:21 大连晚报 |
我市居民生活用电每度涨0.63分 ■本报记者孔庆蕾马嫱通讯员王晓辉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大连市发改委价格处获悉,辽宁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文件要求,决定从6月30日抄见电量起调整全省销售电价。 调整的平均水平为每千瓦时3.18分。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为0.63分,即由0.45元/千瓦时调整为0.4563元/千瓦时;大工业用电上调3.1分,农业生产用电上调3.5分,其余各类用电上调3.6分。这次价格调整后,对城乡中小学教学(含学生宿舍、食堂、澡堂)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