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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省会液化气每瓶涨到67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3:0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田明摄

  本报讯(记者李春炜)昨日,记者从石家庄物价局获悉,自今日起,液化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瓶15公斤52元调整到67元。同时,对低保特困户仍然按照原来的价格———每瓶15公斤52元执行。

  受原油价格上涨的影响,液化气购进价格不断攀升,导致省会液化气生产成本大幅提高,企业经营严重亏损。因此,为进一步理顺价格关系,解决因价格原因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保证市场供应,省会相关部门进行了成本审核并召开价格听证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适度调整液化气销售价格,同时改革价格管理形式。

  据悉,液化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瓶15公斤52元调整到67元。同时,对低保对象和特殊社会群体实行优惠政策,此次液化气调整后,对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和优抚对象,市总工会确定的特困户统一按每瓶15公斤52元执行。

  此外,价格管理形式将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即以本次调后价格为中准价格,允许企业根据液化气购进价格变动情况实行浮动,具体浮动幅度为10%—15%,当液化气购进价格在一年期限内连续上涨(或下降)超过10%时,由企业提出浮动申请,不再进行听证,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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