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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12万元四处挥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3:0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曹颖)从别人的银行卡中盗取12万元现金,随后前往南京、苏州、上海、威海四处挥霍,短短一个月竟花销5万余元。经过省会新华警方十余天、辗转三地实施追捕,昨天上午,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翟某终被押解回石。

  据省会新华刑警五中队副中队长杜立强介绍,6月9日,该中队接到省会潘女士报警称,她银行卡中的12万元存款不翼而飞。接报后,杜副中队长立即组织警员展开调查。经查

,潘女士银行卡中的12万元存款是于5月26日被取走的。潘女士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该公司员工翟某5月27日不告而别,但此后一直与她电话联系,因此并未在意,警方锁定翟某有重大嫌疑。

  6月15日,根据潘女士提供的情况,杜副中队长带领一名警员赶往苏州抓捕嫌疑人,此后又辗转上海、威海两地实施抓捕。6月26日,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潜逃一个月的翟某终于在威海一宾馆被抓获。

  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翟某(男、38岁,黑龙江人)自去年4月27日来石后,经潘女士的表弟与潘女士结识,并与其共同经营一家电脑公司。对于自己的盗窃行为,翟某表示,他与潘女士为男女朋友关系,银行卡并非自己偷盗所得,存款也是在潘女士知情的情况下支取的。同时,翟某自称去南方是为了发展业务,但通过调查得知,12万元存款经过近一个月的挥霍,如今只剩下不足7万元。目前,翟某已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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