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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昨起每度涨0.69分 我市每度0.5469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3:20 青岛新闻网

  居民用电昨起每度涨0.69分

  市内四区居民一年多支出1273.69万元电费 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没涨

  早报讯根据新华社的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自6月30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昨天,市物价局接到省物价局的紧急通知,从昨天起调整电
价,我市居民用电将从原来的每度0.54元上涨到0.5469元。

  开征库区扶持资金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此次电价调整的幅度和原因各省是不同的,根据省物价局的通知,我市此次电价上涨的原因是,在电价中开征筹措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并不是因为电煤价格上涨而引发的电价联动。电价调整后,我市居民照明用电上涨为0.5469元每度,非居民照明不满1千伏的电价上涨为0.846元每度,普通工业不满1千伏的电价上涨为0.7525元每度,大工业用电(1千伏到10千伏)电价上涨为0.6464元每度,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此次没有上涨。

  每家每月多支出1元

  以每月用电150度的居民家庭为例,此次电价上涨后,每户居民每月将多支出1.035元。记者从我市有关部门了解到,2005年我市供电部门售电168.27亿度,其中市内四区

居民用电占到用电总量的10.97%,按照这一比例计算,居民用电每度上涨0.0069元将使市内四区居民一年多支出1273.69万元的电费。

  我市电价4年涨了3次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电价一直比较稳定,从2002年以来仅调整过两次,其中涨幅最大的一次是2002年4月1日城市居民生活用电从0.432元每度上涨为0.52元;2005年5月1日,受电煤价格持续上涨影响,为解决发电企业亏损局面,我市将居民照明用电的价格从0.52元上调为0.54元每度。(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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