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分摊办法须报保监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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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3:35 京华时报 |
交强险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本报讯(记者李英辉)中国保监会昨天发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对“交强险”费用认定程序和分摊方法提出了严格要求。 《暂行办法》是交强险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单独核算、准确反映 交强险业务经营成果的制度保证,是监管部门按照“不盈不亏”原则审批交强险费率的决策依据,是公平对待、切实维护保单持有人利益的关键环节。《暂行办法》对保险公司收入、费用的认定程序和分摊方法提出了严格要求,规定:保险公司的费用分摊实施办法首先要获得董事会的批准,然后由董事长签署声明书后报中国保监会备案,保险公司各地的分公司则要将经中国保监会备案认可的费用分摊实施办法报当地保监局备案。对保险公司收入、费用认定程序和分摊方法的严格监管,保证了交强险损益核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