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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昨发通知 居民用电暂定每度涨0.83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4:5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 熊星星 通讯员 马婷)省物价局昨发通知:当天起,抄表员所抄电量将执行新价格。其中,居民电价每千瓦时(度)上涨0.83分。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出紧急通知,上网电价每度平均上调1.174分。出于对湖北省实际的考虑,省物价局通知称,除汉元等7家发电企业执行国家核定的上网电价外,其余上省网结算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度统一上调1.6分钱。

  居民用电价格随之适当提高,暂定每度增加0.83分;享有最低生活保证金的低收入家庭,每月50度以内的电量在现行优待电价基础上每度也增加0.83分。

  居民生活用电最后会在此标准上作何调整?物价部门称将于7月中旬按规定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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