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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价今起每度提2.34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6:02 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 许伟)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调整销售电价。江苏省平均提价2.34分/千瓦时。国家决定将中小学教学用电价格统一调整为居民用电价格。江苏省还将商业服务业照明用电价格与其他照明用电价格并轨,并统一改称为非居民用电价格。城乡居民用电价格因国家征收库区移民扶持基金而提价8.3厘/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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