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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单位欠缴公积金4千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7:1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6月30日讯(记者 刘艳)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今天向记者透露,该中心从5月底开始对我省7000多家单位进行“地毯式”住房公积金归集检查,在被检查的单位中发现部分存在公积金缴存不规范的情况,如一些单位只为部分所谓的正式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没有为临时工、合同工、聘用人员缴存。该负责人表示,单位在缴存公积金方面存在不缴、少缴等问题,职工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65342562。

  有关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至今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依法应该享有的权利没有享受到。还有个别单位收取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但没有按规定缴入全省的住房公积金专户,而是自设账户进行管理,实行体制外归集,不但使收缴的住房公积金安全性的不到保证,随时可能被单位挪用,而且缴交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享受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政策。此外,有的单位虽然已经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既没有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缓缴手续,形成长期欠缴的情况。

  检查中还发现了一个比较普遍问题,即一些单位只为部分所谓的正式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而没有为临时工、合同工、聘用人员缴存。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都应当为与其有事实上的劳资关系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使职工能够拥有一笔长期的住房储备金,并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政策。

  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都会先要求补缴,目前已经有20多家单位补缴了公积金,如检查中发现的我省2家大型单位,欠缴4000多职工的4000多万元公积金,目前已分期补缴了1900多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将继续加强对公积金的归集检查力度,根据有关规定,对于不缴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将通过催缴、责令限期纠正等方式督促,如限定时间内不能缴存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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