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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电每度提高0.69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7:57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6月30日讯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了解到,自今日起我省开始执行新的电价政策,其中平均销售电价提高2.61分/千瓦时,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09分,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提高0.69分。

  本次电价调整对农业、教育用电给予倾斜。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提高,城乡中小学教学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对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只征收库区移民后

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69分和0.74分。其他用电每千瓦时提高3.73分。其中执行大工业电价的,采取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同时提高的办法,电度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12分,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收取标准由现行的11元/千伏安/月,提高到20元/千伏安/月,按最大需量收取标准由现行的16.5元/千瓦/月提高到30元/千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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