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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农村特困户今起享低保 三门峡在全省率先推开农村特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8:4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三门峡讯从今日起,三门峡市的3.3万农村特困户在全省率先转入农村低保,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三门峡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主任张宝强介绍,2003年以来,三门峡市实行的是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这项措施虽然为农村特困群体解决了一些困难,但由于保障标准低、保障面小,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特困群众的需要。2005年,湖滨区、义马市、渑池县作为全省试

点,率先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使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今年,三门峡市全面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让农村低保政策的阳光“普照”每一户农村特困家庭。

  按三门峡市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人均年收入低于924元(贫困线标准)的当地农村居民,均可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低保待遇。符合低保标准的对象,实行分类保障、动态管理。具体的办法是:按收入情况对农村居民划分类型,同类型享受同等待遇,但每人每月最低保障标准不低于20元。一类保障对象保障期为一年,其他类为半年,期满终止,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重新申请。三门峡市各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户普查工作已全面展开,从7月1日起,他们将陆续领到统一印制的三门峡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该保障证不但载明本人家庭情况、领取低保记录等,而且印有主要优惠政策、低保领取标准,使低保户明明白白享受优惠和保障,接受社会监督,也使该项政策更加公开、透明。

  据张宝强介绍,按照省民政厅的部署,全省各地将在年底前全面推开农村特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门峡市在全省率先推开。说到“低保”标准,他说因全省各地人均年收入的高低不同,贫困线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互有差异,各不相同。□记者甲蕤通讯员纪雨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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