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中 教育收费被列入职务犯罪“易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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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8:4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的《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将教育收费列入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范畴,明确规定要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管。 据了解,在审议《条例(草案)》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教育多收费、乱收费的现象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对教育收费监管不力,也容易引发职务犯罪,建议在条款规定的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和活动中,增加“教育收费”的内容。 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十条中,将教育收费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资源开发等,共同列为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活动,要求政府加强监管,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程序,《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还要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颁布实施。□记者余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