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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吧你女儿不要养继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8:52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再婚后,女儿、婆婆成了新家庭中最大的沟壑。“如今我想再次离婚,又怕离婚后女儿还要赡养这个继父。”张女士昨日向晨报法援热线求助。

  张女士经营着一家干洗店,她就是靠着这个店面,支撑起了自己和女儿的生活费用。

  再婚后,这个丈夫跑到店里闹事不止一次了。孩子前段时间忙着中考,张女士把所有的委屈都憋在心底。七八年前,由于前夫的脾气暴戾,担心女儿的心理会受不良影响,张女士和前夫离了婚。六年前,张女士再次迈入了婚姻殿堂。

  “他有自己的房子,我和女儿在里面住了一年就搬出来了。”张女士说,婆婆对她和女儿冷眼相待,女儿常常嚷着要搬出去住,于是,她和丈夫商量着开了一家干洗店。后由于某些原因两人走进了法院。张女士说,最终她只能撤诉了事,撤诉仍然缘于这个干洗店。张女士说,自己累死累活经营着店面,丈夫从来不闻不顾。离婚开庭那天,丈夫突然提出干洗店是共同财产,还拿出了营业款存根,要求张女士支付两万元他才同意离婚。

  南京华庭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认为,干洗店婚后设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开店钱属于女方所借,借的钱也属于共同债务,可平分干洗店财产,但男方也要承担债务。女儿跟继父间没有抚养关系,如果现在离婚的话,女儿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作者: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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