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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拍卖老赖威胁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8:52 南京晨报

  晨报讯昨天,白下区执行局吴法官突然接到当事人电话威胁。

  据悉,两年前,30岁的冯女士为做服装生意,四处向人借钱,加上她购买房产的银行贷款,外债已达180万。于是,8位朋友、银行相继起诉到白下区法院。经过审理,案情并不复杂的借贷纠纷有了判决。冯女士欠款一事便进入执行阶段。但此时的冯女士跟丈夫早已离异,还要抚养两个孩子,经济十分困难。最后的财产为白下区海悦花园的一套123平方米房

产。

  “我们决定拍卖这套房子。”执行局吴法官说,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只有一套住房的被执行人,原则上不执行房产拍卖。但房产面积较大的,法院可以实行大房换小房措施,用房产差价充当执行款。“她听到要拍卖房产,极不配合我们工作。今年5月30日,我们进行第三次拍卖,终于敲定了一位买主。”吴法官介绍,6月20日,买主给法院送来了80万房款,扣除拍卖、税收等费用总共剩下76万。另外,法院准备拿出12万给冯女士买套小房。这样下来,能够执行的只有60多万。

  这时,冯女士写信给中院领导抱怨:为何“大房子”被拍卖了,我怎么还没有拿到“小房子”,如果7月5日还没有答复,我就怎么怎么样。昨天,吴法官约冯女士到法院协调,谁知道冯女士太性急,没谈几句就翻脸离开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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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高级法院的一项权威统计触目惊心:仅去年上半年,全省发生采用极端方式暴力抗法事件80余起,其中围攻、辱骂、殴打法官的35起;以自杀相要挟的22起;聚众围堵法院、哄闹冲击法庭、扰乱审判秩序的16起;扬言报复杀害、伤害法官的7起。调查证实,这些法官绝大部分是无辜受害者。

  作者:杰夫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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