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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民用电每度上涨0.63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8:59 沈阳晚报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自6月30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

  “这次调整电价,主要解决煤价上涨、可再生能源发展、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矛盾。”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这位负责人指出,这次对销售电价结构也进行了调整。将全国中小学用电价格统一调整为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可相应减轻学校电费负担;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已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基础上,加大了推进城乡工商业用电同价的力度,这次调整后,全国将有19个省市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5个省市部分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可进一步减轻农村电费负担;部分地区提高了实行两部制电价用户的基本电价标准。

  为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对高耗能产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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