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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乐施好善,自觉自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9:23 四川新闻网

  捐款捐物,乐施好善,本是自觉自愿的事情。可最近,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一直有人在喋喋不休地说,中国的企业超过了1000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不到10万家,只有近1%的企业参与了慈善活动啦;中国13亿人口,拥有100万美元以上的富人至少有23万,而近年来中华慈善总会所获捐赠70%来自海外,中国大陆富人的捐赠不到15%啦。

  事实上,中国参与慈善事业的企业应该说不少,因为每年党和政府都会组织发起“

送温暖,帮助困难群众”的活动,上海市已经连续多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蓝天下的至爱”慈善捐款捐物活动,几乎所有的国有企业或以企业名义或组织职工参加这些活动。可惜我是“坎井之蛙”,看到的只能是“井口的一小片天”,如在我们单位,职工平均年收入仅有一万五千元左右,也每年组织多次捐款捐物,帮助困难职工和参与社会慈善活动。

  至于富人们应该如何,我想,还是“乐善好施,自觉自愿”为好。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近四年给慈善事业的捐款达成235亿美元,相当于他现有净资产的60% 。在他50岁生日那天宣布,将捐出所有个人资产给社会,不会把数百亿美元作为遗产给他的子孙,这是他的思想境界和人生追求。我国的不少富人倒是愿意把钱捐给菩萨,以求得心灵深处的“安宁”,也是一种思想境界和人生追求,不必过分强求一致。更何况法治社会,如果是非法暴富,不应该说做慈善了,用钱就能抵“罪”。“洗钱”和“洗灵魂”完全是两回事。

  乐施好善,自觉自愿,依法治国,才有和谐。(作者:章晓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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