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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协商“百日要约”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9:3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日前,记者从南京市总工会获悉,市总工会将在7、8、9三个月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工资协商谈判“百日要约行动”。“百日要约行动”期间,将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行政方发出工资协商谈判要约,就工资增长、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健全分配制度等进行协商谈判。

  企业工会在进行工资协商中遇到阻力、出现困难的,上级工会、劳动部门将研究对

策,及时协调解决。

  企业工会在发出要约时要告知企业行政方,企业行政方在接到要约书的20天内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未做答复或拒绝协商的,上级工会、劳动部门要进行交涉,并可由劳动部门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不改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或予以曝光。(姜晶晶工萱)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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