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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中小学教育有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9:40 武汉晚报

  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

  接受中小学教育有优惠

  本报讯(记者胡孙华)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本人或其子女在我市接受中小学教育享受优惠政策。

  享受政策对象为被市、区政府批准授予的区级(含区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的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

  优惠政策有:对见义勇为者本人,在同等条件下进入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予以优录;为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减免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杂费、教科书费,农村在寄宿制学校就读的补助生活费。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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