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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延时报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9:49 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符樱)小偷入室盗窃,小区保安发现后过了近1个小时才通知业主,徐东路鹏凌苑小区6号楼刘先生昨投诉:物业太不负责了。

  6月18日晚,刘先生和家人出门散步,当晚19时,小区保安发现他家的防盗网被撬,可直到19点53分,物业才打电话通知刘先生。刘先生回家后发现家中被盗,财物损失3万多元。

  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彭经理称,刘家2005年开始未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不用为刘家失窃负责。

  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童律师说,刘先生未交物业费在先,小区物业可不为其提供管理服务,物业未及时通知刘家被盗,道义上不对,但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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