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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发生大要案坚决撤换主要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0:35 南方日报

  银监会出台十一条“铁规”遏制银行业案件多发高发

  机构发生大要案坚决撤换主要领导

  据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责令停业整顿、吊销金融许可证、取消任职资格、引入引咎辞职制度……为有效遏制银行业案件多发、高发态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出

通知,明确提出十一条措施,加强银行业案件风险防范工作。

  通知提出,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管理不力、违规严重、屡查屡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责令停业整顿;对辖区内发生重大案件、造成巨额损失、影响极其恶劣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吊销金融许可证;辖区内发生重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要依法取消其一定时期直至终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入引咎辞职制度,发生大额和性质严重案件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先行引咎辞职,视案件结果再行处理;发生大要案及案件频发分支机构的主要领导要坚决撤换,不得易地同级任职,同时领导班子成员要调离、降级使用或免职;鼓励自查自纠、自首、举报,对提供线索、业已查实的举报人员给予奖励;对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上追两级领导责任。

  银监会负责人30日表示,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坚持定期召开案件情况通报会,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大要案,要向其股东、股权董事通报;对大要案屡次发生、高发多发势头得不到扭转的大型商业银行,银监会将专报国务院及中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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