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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过期食品抵工资?俺们不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0:36 东方今报

  今报漯河讯 由于单位不按时发工资且将过期商品发给员工抵部分工资,漯河一超市的10多名员工集体辞职,并要求超市支付所欠工资和押金,却遭到对方拒绝。

  几天前,漯河市区海河路上汇力超市一分店的10多名员工,每人掂着一袋临期(即快到保质期的食品)甚至过期的食品集体找到记者,投诉该店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将过期商品分摊给员工抵工资的事情。

  员工:超市拿过期商品抵工资

  员工反映说,按惯例,每月12日他们即可领取上月工资。可本月12日,他们却被超市方面告知,工资在月底仓库盘点后才能发放,如果员工确实急需用钱,可先到财务上支取200元。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财务上却以没钱再三推托,同时超市值班人员还让每人领走一兜临期或过期食品,每兜食品折合34.5元,抵部分工资。为此,员工们联名递上辞职报告,要求超市支付拖欠工资并全额退还500元或100元的押金,遭到超市方面拒绝。

  记者看到,塑料袋内装着瓜子、薯片、鸡爪等食品,有的已腐烂变质发出难闻的气味,个别食品的外包装严重破损。“这些食品根本就不能吃。”“一个半月的工资加押金,超市平均欠我们每人1000多元钱!”员工们你一言我一语言辞激烈。

  老板:为增强员工责任意识

  对此,漯河汇力超市一分店经理马贵源解释说,由于部分员工责任意识不强,导致超市临期食品不断增加,他们才采取了等月底盘点后发工资的举动,并不是有意拖欠工资。至于分摊部分食品,主要是为了增强员工的集体意识和责任感。

  对于部分员工递交辞呈要求支付工资并全额退还进店时所交押金的要求,马贵源说,按照该超市的内部规定,工作不够半年的员工,辞职时押金只能退还50%,除非超市主动辞退及工作满半年以上且提前一个月提出辞呈者才可全额退,而这批员工进店时间大多不够半年。

  辞职员工后天可拿到工资

  随后,10多员工又将此事投诉至当地劳动监察部门。6月30日,记者从漯河市劳动监察大队获悉,汇力超市负责人已到劳动部门对涉及此事的16名员工的工资及押金进行了结算,资金现已全部移交到劳动管理部门,所发过期食品不再抵工资。

  在此,记者提醒已经辞职的员工可先到超市办理完相关手续,下星期一(7月3日)到劳动监察大队领取应得的工资和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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