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 医院门槛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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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0:38 东方今报 |
今报郑州讯 今日起,《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行。新规实行后,开展器官移植医院的标准将有所提高。 在新规中,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原则上应当为三级甲等医院,并必须有具备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执业医师和与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条款不会把我省目前能开展器官移植的医院全挡在门外。 另外,医院要在今天起3个月内按相关规定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如果3个月内没有提出登记申请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不予登记的,一律停止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