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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树倒,带来“后单位时代”的苦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0:50 南方新闻网

  街谈

  曾经读过一篇小小说,大意是说施工中遇到一棵树,施工队请示多个部门,得到的答复都是树不能砍;正无计可施的时候,夜里一阵大风把树刮倒了,于是所有不能砍树的理由都失去了前提。风吹树倒,帮了施工队的大忙。但对于广州市越秀区某大院的住户来说,风吹树倒带来的却是苦恼(《羊城晚报》昨天报道》)。

  报道说,这棵参天大树由于根部已被白蚁蛀空,禁不住在一阵狂风中轰然倒地。这样一棵大树倒在那里,住户自然感觉不便,得尽快找人清走。问题来了:大院本是某单位宿舍,但房子已归了住户,因此单位不管了;又没有物管公司,那只能找市政园林部门了;可市政园林部门说:他们只管马路两边的行道树,大院里的树不在他们的责任范围内。当然,要让他们处理也可以,拿1万元钱来!虽然最后砍到了4000元,但住户们还是接受不了。拿不出这么多钱是一方面,关键是他们觉得这个钱根本不应该由他们出。既然谈不拢,市政园林部门就走人了,只是树还在那里卧着。

  这种尴尬局面使人想起了一个词,叫“后单位时代”。在单位时代,只要属于某单位,那么你的几乎所有问题都可以由单位解决;但在强调服务社会化的“后单位时代”,单位已经不管那么多了,单位人需要转变为社会人,需要自己从市场上购买服务。比如现在很多单位大院都请了物管公司,住户们有问题直接找物管,转型转得很成功。不幸的是,有些单位大院没这个条件,比如树倒的这个大院,就因为没钱请物管而单位又不管,处于一种青黄不接的状态,于是树倒在院子里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公共服务享受不到,市场服务也享受不到,这个大院的住户要想把树清走,估计只有发动“大虾”们献计献策了。笔者不才,在这里贡献一两个点子,希望能对苦恼的住户有所启发。不知道这棵树是什么材料,倘若是可用之材,那可以派人去与家具厂联系,免费送给他们做家具,如此一来既把树清走了又充分利用了资源,可谓一举两得。如果家具厂不感兴趣,住户们不妨自己慢慢利用,比如需要一块木板,就锯一块下来,天长日久,说不定就蚕食掉了。如果连这个办法也不行,那就放在那里,让白蚁们去蛀吧。既然可以把树蛀倒,就不信不能把树蛀空。等到只剩一副残骸的时候,让保洁员清走就是啦。

  晓风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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