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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策性涨价”的“反市场刚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0:55 浙江在线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28日下发特急文件调整电价,并于30日开始实施电价调整方案。据了解,此次电价调整后,全国销售电价每度上调2.494分钱。此上涨幅度主要指企业用电,上海、江西、重庆等地区居民用电也将上调,调整幅度根据各地区情况具体测算(新京报6月30日报道)。

  虽然北京等少数地区暂不调整,但“涨价与否、涨价多少”的主导权掌握在当地政

府手中,民众只能在忐忑不安中惟“涨”是从,接受“为涨价埋单”的命运。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特急文件调整电价,是典型的“政策性涨价”。虽然此次上涨幅度主要指企业用电,但上海、江西、重庆等地区居民用电费用不可避免地“联动上涨”,说明民众依旧要成为此次电价上涨的承受者。

  “政策性涨价”的一再出现,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独特景观,国家发展改革委频繁举起政策的指挥棒,出发点不外有二:航空、石油、电力、水力等领域关系国计民生,一旦发生行业性严重亏损,必将带来政府财政税收、国有资产流失等一系列后果;涨价由政策引导,也有利于保障民众利益,以免出现市场价格的大幅度波动,上涨速度过快过猛,而政策干预可以避免上述问题。

  实际上,“政策性涨价”带来的弊端远大于优点,甚至正在阻碍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给民众带来更深层的权益伤害。

  我们既看到了“政策性涨价”,也见识过“政策性降价”,比如,在房地产、医疗和教育领域,由于价格飞涨,民众不堪其苦,政府也多次使用强行干预的模式,什么“药品价格要两年一调整”、“教育学杂费不得超越政府规定”、“限价商品房”等等,结果呢,政府越三令五申要“降价”,逆性反弹就越厉害。

  “政策性涨价”则不然。航空、石油、电力、水力领域都属于垄断性领域,他们不仅享有把持市场资源下的“市场福利”,也学会了不断伸手向国家索要政府补贴。而“政策性涨价”正中这些垄断巨头的下怀,“政策性涨价”的“反市场刚性”体现于价格的不可动摇,其结果是电价、水价等只涨不落,民众生活成本日益沉重。

  行政干预与市场竞争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中,任何一种商品价格都有向下回落的趋势,因为竞争出效率。即使商品降价,企业也可以通过改善经营流程、扩大市场份额获取利润。行政干预往往与垄断性领域联系在一起,“政策托市”下的垄断只会无限制地压制民众利益,“涨价”是最直接的牟利途径,而行政干预只会强化它们的垄断地位。当政府发现垄断性行业的掠夺行为”太过分“时,再试图以”政策性降价”来回调,已经坐大的垄断寡头们会千方百计予以抵制。由于缺乏健康的市场竞争氛围,无法以市场自发的内在规律约束寡头行为,因此政府在行政干预失败后,显得束手无策。

  面对“政策性涨价”的“反市场刚性”,深受其害的并不仅是民众。由于行政保护的“温室效应”,养成了垄断性行业无视市场规则的习气,积弊缠身。随着“入世”以来我国各经济领域的逐渐放开,外资巨头早晚会进入这些领域,一旦对其各个击破,恐怕我们又要陷入“外资操纵经济”的恐慌之中。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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