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超过三个会有“血光之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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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3:38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八荣八耻”看新闻征文 在昆山打工的老孙救了3名落水儿童,当地人却在背后说:“这个外地人傻蛋,太逞能了,一下救3个小孩。我们昆山有救人不能救3个的说法。他这两年肯定倒霉,有血光之灾。”老孙听了一笑了之。(昨日现代快报) 我真的万分庆幸于老孙并非昆山本地人,而且也不了解当地的所谓“民风民俗”。否则,可能老孙在救起两名落水儿童后,会有些许迟疑;或许,另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丧失了。 佛家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之说,按常理,救人越多,积善越厚,怎么反而有“血光之灾”?如此推理,专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护人员,岂不倒霉透顶?我不知道昆山的这一民俗有何起源,但我想,当地人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每个人都可能遇到危险,如果那“第3个”正好是自己的孩子,你是否还相信这民俗?你是否愿意别人因为这民俗放弃你孩子的生命? 迷信这把软刀子,杀人不见血啊。“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在昆山这样的地方,在很多有类似“民俗”的地方,都应该好好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了。否则,到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秦治(来源:厦门晚报) |